因为第二个五年计划遇到了"大跃进",执行效果不好。
在第二个五年计划(1958-1962)头三年轰轰烈烈搞“大跃进”,后两年被迫调整之后,不得不中止五年计划的连续制订,用三年的时间继续调整,前后五年(1961-1965年)艰难困苦调整。
原因:大跃进造成严重的后果,用五年(61-65年)时间 进行整顿。
1958年8月28日,中共中央政治局北戴河扩大会议讨论并批准《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意见》。该意见提出,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基本目标是:完成社会主义改造,提前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、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,为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经济、技术、文化的高度发展,开始向共产主义过渡创造条件。
到1962年,全国就能建成强大的独立的工业体系,各协作区就能建成比较完整的、不同水平和有各自特点的工业体系;全国在钢铁和其他若干重要产品的产量方面就能接近美国;在主要科技方面就能赶上世界先进水平。根据这一目标和要求,很多的具体指标比原“二五”计划高出1-8倍之多。由于计划严重脱离实际,指标过高,加之自然灾害和前苏联撕毁合同,使国民经济严重比例失调,陷入困境。
1960年8月,中共中央北戴河工作会议期间,根据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情况,提出要对经济进行整顿和调整的问题;8月中下旬,国家计委在讨论编制1961年经济计划控制数字时,李富春提出,“应以整顿、巩固、提高为主,增加新的生产能力为辅;着重解决配套、补缺门、前后左右和品种质量问题,以便取得主动。”8月底,国家计委在向国务院汇报1961年经济计划时,提出了“调整、巩固、提高”的问题。周恩来在听取汇报后,
加上了“充实”两字予以完善,从而形成了“调整、巩固、充实、提高”的八字方针;9月30日,中共中央批转的国家计委《关于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控制数字的报告》中提出了调整国民经济的“八字方针”,大力恢复农业,压缩基本建设和重工业生产,精简职工和城镇人口,到1962年,国民经济才开始好转。但是,与1956年提出的《建议》相比,除原煤、石油、发电量达到规定指标外,钢、水泥、粮食、棉花等许多重要工农业产品产量都远远低于规定指标。